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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,也是「國際人權五法推動立法聯盟」的發起人之一,他認為台灣能率先在兩岸三地推動人權五法,代表台灣的民主自由進步到一個程度,現階段台灣應該更多的關照其他國家的人權。
林峰正律師認為,過去台灣發生人權侵害事件時,國際曾對台灣伸出援手,現在台灣推動國際人權五法,在『防治反人類罪及酷刑罪條例』和『防治仇恨罪條例』中納入「普遍管轄原則」,是台灣關照其他國家人權的具體作法。
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林峰正:「國際人權的思考就是,如果有人權侵害事件,那全世界的國家都有義務來處理這樣的問題。」「尤其我們的國會議員,他們應該認真去思考,是不是在這個階段要把台灣的人權關照,再擴及到世界上其他地方。」
推動立法聯盟主張修訂「入出國及移民法」,對於觸犯國際嚴重罪刑而遭到其他國家起訴或通緝的外國人,台灣應禁止他入境或將他驅逐出境,甚至協助引渡到其他國家接受審判。林峰正認為這對於犯過相關罪行的人將有警惕作用
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林峰正:「任何國家的有犯過我們在這些法案裡面,提到那些錯誤的特別的個人或官員,他們要來台灣,他們要好好思考。如果全世界的普遍管轄原則,能夠多數國家都能夠有的話,相信犯過那類犯行的個人或官員,自然就要知所警惕。」
林峰正期許立法委員能不分黨派參與連署,率先在兩岸三地通過人權五法的立法和修法,讓台灣跟國際人權接軌。
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政祥 林佩縝 台灣台北採訪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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