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
【禁闻】暗讽薄熙来 重庆人被劳教
重庆市民方洪因为在腾讯微博上发表文章,暗讽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而被劳教一年,北京律师表示,这可以看作以李庄案进一步破坏法制的延续。
方洪今年4月21号用"方竹笋"的网名在腾讯微博上发表文章,讽刺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。
虽然不少民众都把这段博文看作诙谐的表达,不过方竹笋却因为这条信息而惹祸上身,第二天网监科就把他找去,要求将微博上写的全部删除。方竹笋删除后,第三天,他住家所在地的崇义派出所又找他去谈话。就此对他开始了24小时监控,停电、停气,没有搜查令就将电脑搜走。
新疆维权人士:"薄熙来一直说的,他的做法赢得了重庆市民的心,重庆市民所反应出来的情况都是真实的。那么今天重庆市民就是把他们的真实心声写出来了。给了薄熙来最好的一盘盛宴,希望他把这泡屎吃下去。"
《美国之音》6月5号报导,据方竹笋的儿子方迪介绍,4月24号夜里,重庆涪陵区公安局长马世文到崇义派出所与有关人员开会后,就做出对方竹笋劳教一年的决定。
24号午夜,方迪被通知要求前往派出所。他在25号凌晨1点左右,接到一张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签发的"聆询告知书"。告知书要求方竹笋在两天内向劳教管理委员会提出聆询申请,否则视为放弃聆询权利。
出于客观因素,方迪说他根本没有时间在两天内得到法律援助,并向重庆劳教管理委员会提出聆询申请。而且,聆询告知书的签发日期是在4月24号。事实上他们只有一天时间。
反腐义勇军网民张建中:"这就是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不同的地方。专制国家的人民不允许评论领导人。这就是言论自由的一大障碍。"
目前,方竹笋已被劳教一个月。方迪说谘询过律师,整个过程一点都不合法。
北京一位不方便署名的律师也表示,"告知书"所依据的收容劳动教养条例第十条第四项:"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、煽动闹事等扰乱社会治安。不构成刑事处分的收容劳动教养。" 实际上与被劳教人的行为根本就对不上号。
他表示,方竹笋只不过就是对"重庆王"蔑视法制,整李庄的行为进行了非议而已。公民对党政官员依法、依党章都有监督权,意见提的对不对,方式不论恰当与否,都与第十条第四项的内容不沾边。
薄熙来在重庆"唱红打黑",已经一年多。虽然中央有人似乎推崇他的模式,不过民间有人忍不住发笑。
济南民众:"我是文化大革命过来的人。唱红本身我觉得很可笑,老早就被中国人唾弃了。他现在还在搞这一套,我觉得很可笑"。
而方竹笋的这篇博文,也透露出了老百姓对"打黑"的嘲笑。民间的这种笑声显然是官方不想听到的。这篇博文杀鸡儆猴般的遭到地方当局的铁腕对待,北京律师表示,这可以看作以李庄案进一步破坏法制的延续。李庄律师即将出狱,但民众连评议一下因"打黑"产生的是非都不行,地方当局企图以此来增加民众的恐惧感。
新唐人记者尚燕、郭敬综合报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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