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4日 星期四
【禁聞】美使館促恢復陳光誠自由
11月3號,美國駐華大使館新聞發言人對《BBC》中文網表示,美國駐華使館正與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和他的家屬聯繫,以瞭解怎樣才能對他提供更好的幫助,並敦促中共當局立即恢復陳光誠和他家人的人身自由。陳光誠自9月9號被中共當局釋放後,他與家人受到當局的監視和軟禁。
陳光誠因為參與了有關臨沂地區強制婦女墮胎和絕育的法律訴訟,2005年受到中共當局的軟禁;第二年,也就是2006年,臨沂法院又以「破壞公共財產、堵塞交通」的罪名,判處陳光誠四年零三個月的監禁。
9月9號,陳光誠刑滿出獄,和陳光誠一起調查山東臨沂計劃生育違法情況的維權律師滕彪向BBC表示,陳光誠出獄當天曾給他打過一個電話,說自己的身體很不好,希望去醫院看病,但從監獄回家後,他就受到軟禁,出不去了。
而設在美國的「中國人權」組織說,中共當局不許任何人接近陳光誠和他的妻子袁偉靜。自10月初以來,他的母親甚至沒見過陳光誠。
3號,BBC報導,美國大使館新聞發言人包日強(Richard Buangan)說,美國政府對陳光誠和他的家人被當局禁止離開家門,甚至被禁外出看病的有關報導感到關注。因為外界一直無法與他聯絡,因此美國使館希望能聯繫陳光誠,瞭解他目前的狀況。包日強證實,美方已經和陳光誠聯繫上了。但他不願透露陳光誠目前的具體狀況。
在從監獄被送回家後,陳光誠就受到警方的嚴密監禁,他所在的村莊幾乎佈滿了監控攝像機。「中國人權」組織引述人權活動人士楊林的話說,當地村民告訴他,當局動員了村�100多人把守村的四個入口,全天候監視陳光誠。晚上,陳光誠所住的房屋周圍全被照亮了。
包日強表示,「我們敦促中國(共)政府立即恢復陳光誠和他家人的人身自由,包括行動自由。」
中國人權執行主管譚競嫦對陳光誠的現狀表示憤怒。他向BBC說,將已經完成刑期的人監禁在家中,並剝奪他的政治權利,實在是令人悲哀。她還表示,不幸的是,這反映了現在中國法制的倒退,但當局卻聲稱中國法制在進步。
新唐人記者周平、孫寧綜合報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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